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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报考赣州市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所在地选择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2-08-03 16:23:23访问量: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发〔20193号)和《关于扩大省属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范围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5号)精神,为做好报考赣州市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所在地选择及协议签订工作,促进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等三所高校招收的省属公费师范生与岗位需求地教育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本办法的实施对象为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按照《江西省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被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录取,选择定向到赣州地区就业的考生。

二、选择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考生自主选岗的原则;

(三)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

(四)学科培养需求的原则;

(五)如只涉及单个县(市、区)有培养需求,考生不进行选择,直接与需求县签约。

三、选择时间及地点

根据高考录取工作进展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四、选择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赣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公费师范生就业所在地选择的时间、地点、岗位、原则等信息。

(二)现场选择

1.信息核验。已录取的公费师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就业地进行现场核验。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截止签约日未满18周岁的考生,需1名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同时需携带身份证,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监护证明等);

2.公布赣州市分专业分县区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见附件);

3.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与公费师范生选岗前交流;

4.依次组织公费师范生分专业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就业所在地,并当场签字确认;

其中:

同专业且该专业单收文科或理科的,按照高考成绩的本科平行排名顺序进行选择,排名在前的优先选择;

同专业且该专业兼收文理科(英语专业和地理专业)的,文史类按照(高考本科分平行排名/文史类第一批本科划线排名)*100折算成绩,理工类按照(高考本科分平行排名/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划线排名)*100折算成绩(其中文史类第一批本科划线排名为14829,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划线排名为53252),成绩折算后,排名折算靠前者优先选择。若折算后分数相同,则按照高考语文、英语二科成绩之和高者优先选择;如高考语文、英语二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报考英语专业的按照高考英语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报考地理专业的按照高考语文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体育、音乐及美术类专业,按照高考成绩的本科平行排名顺序进行选择,排名在前的优先选择。

(三)结果反馈

签字确认后,由市教育局将结果反馈至相应的各县(市、区)教育部门。

(四)签订协议

公费师范生与对应的教育部门现场签订协议。已选择各县(市、区)岗位的公费师范生,由对应的县(市、区)教育部门与之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已选择市直学校岗位的公费师范生,由市教育局与之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在现场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

(五)上报备案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将已签订完成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报市教育局汇总,由市教育局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注意事项

(一)选择签约地当天,省属公费师范生须到场参加。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出席选岗签约的,需出具有关书面说明,授权委托人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其他选岗必材料参加;

(二)考生未满18周岁的,需由监护人陪同,如监护人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到场的,可委托或视频。每名考生限由一名监护人陪同;

(三)每人选择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时未选的,则移推到该培养学科最后一位选择,同时按顺序安排下一位人员选择;(四)选岗迟到者,则安排在本培养学科岗位选岗超时人员之后选择;

(五)市级选岗工作只开展一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考生由选岗剩余岗位的就业所在地安排。

六、其他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江西省省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省属公费师范生签署的协议书规定处理;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诚信参与就业所在地选择的,一律取消就业所在地选择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本办法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97-8991499、监督电话:0797-8991500

赣州市分专业分县区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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