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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来源:市政府各部门集约化发布时间:2021-09-18 20:56:41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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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持续规范全县校外培训,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保障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9月14日至15日,全南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教科体局、市监、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主要内容:一是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证照齐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只能在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下午6:00至晚上8:30之间开展培训。二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严禁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超许可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面向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内容不得超前、超纲、超范围等。三是严禁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在当地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四是培训机构应在培训场所设置收费公示牌,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禁超前超期预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五是严禁培训机构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不得聘请在职教师,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六是办学场所不得存在建筑防火、电气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消防安全隐患。
在专项治理行动中,督查人员采取现场办公,对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对无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培训机构下发禁止招生通知书,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进行招生。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目前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实现了全覆盖,结合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减轻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为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全南县教科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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