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赣州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狠抓节能措施落实,着力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体系机制、健全制度标准、严格监督考核、推进示范创建、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开展统计宣传培训、积极推动节能改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赣州市人均综合能耗为46.28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3.2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水耗17.75吨/人,三项指标与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9.29%、6.38%、16.72%,如期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近年来,赣州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狠抓节能措施落实,着力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体系机制、健全制度标准、严格监督考核、推进示范创建、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开展统计宣传培训、积极推动节能改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赣州市人均综合能耗为46.28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3.2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水耗17.75吨/人,三项指标与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9.29%、6.38%、16.72%,如期完成年度节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