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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及相关信息更正的办理须知

来源: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3-05-23 10:59:08访问量:

一、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须按相关文件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注:此表按规定存放于单位或上级档案室,此表复印件上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盖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仅核验),复印件一份;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须按相关文件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仅核验)、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仅核验)、复印件;

3.2019年前认定的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见附件2)一式两份(a.填表日期和本人签名日期填写补办当天日期;b.本人简历从高中写到至今;c.申请表用A3纸填写后正反面打印(短边翻页),并贴好照片,除本人签名栏必须手写外,其余填写项目均要求打印,不收手写表格);

2019年后(含2019年)认定的用A4纸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A4版)》附件3一式两份,粘贴好照片并在“承诺人”处手写签名

以上材料备齐后,到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提交申请,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8390823、0797-8390802。

三、申请相关信息更正”须按相关文件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用A4纸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4,一式两份),粘贴好照片并在“持证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2.一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3.教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安机关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备齐后,到赣州市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2010室提交申请,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8991499。

注:仅受理赣州市教育局核发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业务。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A3版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A4版

附件4:《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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