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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

来源:发布时间:2021-04-16 12:32:21访问量: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中招委印发的《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赣教考字〔20219号)和《赣州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修订)》(赣市教基字〔202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2021年开始,江西省将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全面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

初中学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回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报考。在外就读回户籍地报名参加初中学考的,应予接受。

各报名点工作人员登录江西省高中阶段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负责导入考生信息和相片。

报名时间:410日至16日。逾期不予补报。

今年起,初二、初三两个年级的学生都要参加初中学考。初二年级的初中学考不分报名类别。

初二、初三目前休学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地理和生物的考试。实行初中学考后,复学的、外地转入的、历届生等初三年级的如何考试地理与生物,按《关于明确休学、转学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春季自愿分流到职业高中(普通中专)的学生可以不报名参加初中学考。已分流的学生想报名参加初中学考的,学校必须接纳,不得无故推脱。报名且参加了初中学考考试的,将参与所在学校与所在县(市、区)的成绩统计分析。根据报考类别、分数、按志愿参与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初三年级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

初三年级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是需求县(市、区)户籍的生源。

进城务工农民工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取得学籍后可以在迁入地报名并参加初中学考,录取时与当地生源享受同等待遇。

各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的信息管理工作,要确保考籍、学籍、户籍信息一致。初中学考报名后学生不得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否则建立普高或职高学籍时因关键信息不一致导致失败,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缴费与志愿填报

报名时须交报名、考务费,实行网上缴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为初三年级105/生。初二年级的地理与生物、生物实验操作暂不收费。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报具体志愿学校。缴费时间和填报志愿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可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平台支持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以及江西银行、江西农信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的网银支付。网上缴费完成后系统无法进行退费。注意不要重复缴费!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信息将从招生平台删除。

三、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分值

初三年级笔试: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各1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与历史80分,合卷、开卷考试。物理80分与化学70分,合卷考试。以上科目省统一命题。

地理50分与生物50分,合卷考试,市统一命题。另体育60分。以上科目计入升学总分。

初二年级笔试:地理50分,生物50分。合卷考试。省统一命题。

(二)其它考试

初三年级:体育考试60分、物理实验操作5分、化学实验操作5分、生物实验操作5分,计入升学总分。

初二年级:生物实验操作5分,计入升学总分。

我市计分科目总分为845分。

(三)笔试时间安排

616

617

618

619

考务会与考场布置

830-11:00

830-10:30

830-11:00

语文

数学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开卷)

1500-1640

1430-1630

1430-1700

1500-1640

地理与生物(初三,市命题)

英语(其中听力20分)

物理与化学

地理与生物(初二,省命题)

(四)体育与实验操作由各县(市、区)组织,5月底前完成,并按规定的格式上报成绩市招考部门封存管理。

体育考试按《关于做好全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11号)要求执行,要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体育考试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可申请免考,但不能单项免考。

根据赣市教基字〔20218号《赣州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修订)》文件规定:“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分数或等级等形式呈现”。大余作为全市的一员,统一公布科目原始成绩和使用总分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组考和评卷

(一)考点设置。今年的初中学考有初二、初三两个年级的学生参加学业考试。考点考场设置要按更多考生的年级来计算,要本着方便考生、安全保密、运输便利、利于管理的原则,统筹设置考点。

考点要相应集中,原则上每个考点不少于10个考场。对设立考点和保密室的学校必须由县(市、区)招考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原则上同校的初二、初三学生安排在同一考点考试便于初中学校管理。各地要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确保运输安全又通畅、饮食健康有保障、指导有序不慌场。

(二)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必须有1名为外考点学校教师。

(三)全市统一专网远程阅卷。市中招办负责答卷扫描、阅卷数据收发、成绩合成和校验,各县(市、区)组织阅卷人员远程上网评卷。

五、录取原则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原则上按师范定向类、高中类和中职类的顺序进行。

(一)师范定向

各县(市、区)要着力破解乡村教师性别结构性矛盾,逐步缓解乡村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定向培养招收小学教师男、女生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40%,幼儿园教师男、女生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20%。如计划未完成再作适当调整,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

师范定向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初中学考计分科目总分的70%。我市计分科目总分845,即不低于592分。

师范定向生的录取要在普通高中录取前完成,录取名单、录取专业及时上报市招考部门并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注册。县(市、区)要及时与已录取的考生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

按计划、分数与志愿已上线的考生要放弃师范定向录取的,必须填写《放弃师范定向录取申请表》,否则不得参与普通高中的录取。

已签订《协议书》或已在招生平台注册的考生(确因身体原因放弃的除外),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未录取师范定向生的考生按所报志愿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二)普通高中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计划不得擅自对外公布。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的招生计划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宣传与规划。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普通高中应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所有普通高中(包括民办)不得录取未在江西参加初中学考的学生,即不得跨省招生。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所有普通高中(包括民办)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实行全市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各类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最低控制分数线招收学生。

各县(市、区)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70%的比例,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制订并公布具体均衡录取方法。要求既照顾薄弱学校学生利益,又保证一定生源质量。均衡资格认定的具体办法和均衡录取最低控制线由县(市、区)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当地生源情况确定,均衡录取最低控制线只能在各校统招线下120分以内。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各地招生考试机构须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按志愿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

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均不得享有招生特权,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

公办学校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允许跨县(市、区)招生的民办高中,其外招计划必须单列。外招计划不突破、未完成的计划不调剂。

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收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的管理。特长生的专业成绩认定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学校统招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确定。特长生资格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在市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严格规范自主招生政策。经市教育局审批具备自主招生的学校要制定具体明确的报考要求、专业测试要求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等,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规范有序透明,公平公正公开。自主招生名单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在市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普通高中审批录取工作于930日前完成。录取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严禁跨年补录学生与建籍。

(三)职业高中(含技工类学校)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050号)文件精神,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市招生部门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并登录招生平台完成注册。

各职业学校要认真收集信息并汇总,确保不遗漏。考生信息必须准确、完整,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录取信息不得冲突,只能唯一。严禁各职业学校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

六、录取办法

(一)提前批招生学校

经过市教育局批准,部分普通高中允许面向县(市、区)招生。招生计划列入提前批完成。

考生须登录招生平台并在提前批志愿栏填报志愿才有效。录取时以招生学校为单位根据志愿划定分数线,录取分数线控制在各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统招线下20分以内,由学校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南康中学民航飞行基地班面向全市招收50人,不限男女,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市计分科目总分的80%(即676分),且英语单科90分以上。有意愿的学生可登录南康中学网站(http://www.nkzx.net:8099)了解详情与报名。录取时从体检合格、分数达到要求的学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0名。未录取者不影响其普通高中其它志愿的录取。

(二)提前批录取管理

报考提前批学校的考生,必须填报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志愿。未录取者将参与所在地普通高中的录取,录取时与其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被提前批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将参加所在地普通高中的录取,录取时与其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按照现行高招政策,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才能按规定享受国家专项、高校专项优惠政策。户籍和学籍连续三年不在同一县(市、区)的考生,不能享受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的优惠政策(南康户籍考生报考南康中学民航飞行班生源基地班的除外),凡跨县(市、区)录取就读的统招生、特长生(含民办)入校报到时需和招生学校签订《告知承诺书》。

录取到市直中学的县(市、区)考生,三年后高考上线名额两地同时计算。

(三)中心城区普通高中的录取

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范围内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按照《2021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执行,由市招考部门负责录取。

其他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地招考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规定,联系当地实际,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并广泛宣传到位。

七、组织管理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初中学考关系人才选拔评价,关系社会公平,关系考生和家庭切身利益。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化解疫情对考试工作的影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招生工作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回避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总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2021年学业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2.精心组织,规范有序。要紧紧围绕“平安考试”的目标,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评卷教师的选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强化考务管理、计划管理、录取管理、学籍管理,规范招生秩序,规范办学行为,确保初中学考报名、考试、阅卷、录取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稳步推进考试招生改革;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强化招生考试监督,维护考生和群众正当权益,积极主动服务考生和群众;要创新思路和方法,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扎实推进赣州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3.严肃纪律,阳光公正。充分利用媒体及会议、网络等多种形式,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规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对广大考生、家长、社会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各初中学校要开辟初中学考宣传专栏,将招生政策、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公布于众,切实帮助考生解决报考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着力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

4.要严格执行招考工作“六公开”“十严禁”规定,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述渠道,公开违规事件处理情况,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阳光工程”。

严禁违规招生宣传,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利,严禁扣留志愿填报密码和干涉限制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违背考生意愿包办代填志愿。

严禁有偿招生和委托中介招生,严禁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跨县(市、区)招生,严禁录取已按考生志愿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严禁我市以外的公办普通高中在各县(市、区)招生等。对违反招生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规招收的考生不予审批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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