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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均衡招生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各部门集约化发布时间:2021-05-24 03:59:41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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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教规划字〔2021〕5号


市直、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所属中学:
    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的通知》(赣市教招字〔2021〕2号)、《关于印发<2021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赣市教考字〔2021〕1号)文件精神,优质高中统招计划的70%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
    根据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招考部门认定的享受均衡资格招生的考生数,现将五所普通高中均衡招生计划按比例平均分配到各初中生源学校,分配结果见附表。


    附件:2021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均衡招生计划分配表(2021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均衡招生计划分配表

  


                                    
赣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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